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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的损失勘查和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04:53:27  浏览:913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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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的损失勘查和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的损失勘查和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08〕11号


各保监局:

  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中国保监会已要求各保险公司加快损失勘查,简化报损处理程序和环节,切实加强理赔服务工作,以帮助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督促辖区内各保险机构切实做好抗灾救灾、损失勘查和理赔服务

  各保监局要督促辖区内各保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应对雨雪冰冻极端天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08〕7号)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损失勘查和保险理赔工作的重要性,要快速、及时、足额的将保险赔款送到受灾投保企业和群众手中,以切实有效地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受灾地区保监局要督导辖区内各保险机构整合内部资源,加大对防灾减灾、损失勘查和理赔服务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确保勘查理赔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努力克服天气、供电、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困难以及春节假期的影响,通过快速、及时的损失勘查和理赔服务,解决好恢复生产生活所需要的资金问题,帮助人民群众战胜灾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让投保群众能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各未受灾地区保监局要督查辖区内各保险机构认真核查统括保单、大型商业保险业务,凡是通过统括保单、异地大型商业保险等方式承保了受灾地区风险的,要主动向被保险人询问灾害损失情况,对受灾企业和投保的客户要通过直接主动服务或通过总公司协调当地保险机构等多种方式,快速、及时地做好异地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二、要高度重视灾区信访投诉工作,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受灾地区各保监局要高度重视灾害损失处理过程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如有投诉保险机构灾害损失理赔服务方面问题的,要热情接待、及时协调、快速处理,避免因信访投诉未及时解决引发和激化矛盾。同时,要将协调处理的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各保监局如在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保险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存在拖赔、惜赔,或者因服务方式欠妥,引发或激化矛盾的,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予以纠正、督促改进。

  各保监局要把灾害损失理赔投诉的情况、件数及时上报给保监会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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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防止易燃易爆项目研制与转让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通知

劳动部


劳动部关于防止易燃易爆项目研制与转让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通知
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总会、总公司安全机构:
近年来,部分企业采用易燃易爆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不办理申报和审查手续,未经过验证鉴定程序,盲目引进,仓促上马,冒险生产,因此而酿成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
1991年5月7日,福建省永安化工厂引进乳化炸药新技术,在试生产时发生重大爆炸事故,死亡7人,重伤6人,轻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这起事故,系转让单位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违反了国家关于民用爆破器材实行严格管制的规定,将未经任何技术鉴定和批准的不
成熟的技术转让给工厂;引进单位永安化工厂,在对乳化炸药性质不了解和工艺设备安全性能未经评估的情况下,冒险生产而造成的。经调查认定,事故的性质是一起技术责任事故。
1992年3月20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钢厂在炼铁高炉吹氧试验时发生重大爆炸事故,死亡14人,重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威远钢厂采用高压富氧喷吹新工艺过程中,因存在高压过渡管段设计不合理,压力过大并失控,管道内残留焊渣等事故隐患,试验中焊渣摩擦产
生火花引发事故。
1995年2月11日,四川省达川地区达川钢铁总厂型钢分厂发生一起煤炭助燃剂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9万元左右。酿成这起事故的起因是:一位自称化学工程师的科技个体户周某,声称发明了一种能促进煤炭充分燃烧并大幅度提高煤炭发热量的助
燃剂,四处推销。型钢分厂厂长急于摆脱企业严重亏损困境,擅自与周某达成口头协议,并极草率地与周某开始合作生产煤炭助燃剂。2月11日第一次研制新配方,在将工业盐、硝盐、高锰酸钾、赤磷、酒精、松香以及另一种对外保密的白色固体粉末等配料混合时发生了爆炸,型钢分厂
厂长和周某都在事故中丧生。
在研制、转让易燃易爆项目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除了技术因素外,急功近利、无知蛮干、草率从事、思想麻痹和疏于防范是酿成重大事故最主要的原因。在易燃易爆项目的研制与转让过程中屡发事故,说明部分企业领导在生产经营上,只求效益,不讲安全,安全
生产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在易燃易爆项目的试验、投产过程中,不按科学规律办事,疏于管理;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易燃易爆项目的危险性重视不够,监督检查不力。
针对以上情况,为防止在研制、转让易燃易爆项目过程中重大恶性事故的重复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凡未办理申报和审查手续,未经过验证鉴定程序,未进行安全性评价的易燃易爆新技术、新产品或新工艺,企业不得随意引进。不具备易燃易爆项目相应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引进易燃易爆项目,更不能仓促上马、冒险生产。
二、企业自行研制的易爆易爆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性能的分析、验证,按有关规定办理鉴定、申报、审批和备案等手续;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要从培训、管理、制度和技术等方面,制定详细、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视为冒险生产和作业,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进一步健全相应的安全规定或规章,明确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个人之间,在相互转让易燃易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成果时,在安全上应负的责任及应承担的义务,防止转让过程中转嫁事故隐患。
四、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易燃易爆生产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及危险性的宣传教育,以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冒险蛮干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五、各地劳动部门要把易燃易爆生产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预防性检查。要注意收集、掌握所辖地区内易燃易爆生产项目的建设发展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跟踪,认真审查把关。
请各地、各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以上要求,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部。



1995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中国 亚美尼亚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亚美尼亚共和国总统罗伯特·科恰良二OO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三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就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及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声明如下:

  一、双方高度评价一九九二年建交以来两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教等领域合作取得的积极成果,对两国关系的顺利发展表示满意。双方愿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高层交往,加深政治互信,努力扩大各领域交流,推动中亚友好合作关系全面、深入发展。

  二、双方认为,经贸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双方合作的主要努力方向。双方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扩大投资,不断提高中亚经贸合作的规模和水平。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和中亚经贸合作委员会将为此发挥积极作用。中方愿继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支持亚方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努力。

  三、双方认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挑战予以关注,主张国际社会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中国和亚美尼亚同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积极支持多哈发展议程的谈判,愿在谈判中进一步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和支持,维护世界经济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亚方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将有利于加强中亚两国的经贸关系和拓宽相互间的互利贸易。

  四、双方高度重视发展两国议会友好关系,愿继续开展包括议会领导人、各对口专门委员会和友好小组间多渠道的交流,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双方相信,相互交流立法工作经验有助于推动两国关系向前发展。

  五、双方认为,两国在科技、文教、农业、新闻、体育、卫生、防震减灾、航空运输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具有很大潜力,将认真落实已签署的各项协定,继续开展友好互利合作。双方还将鼓励两国地方和民间机构进行直接交往。

  六、亚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亚方确认不同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和进行任何具有官方性质的往来,反对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企图,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七、中方支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纳卡问题,支持国际社会为此付出的努力,希望纳卡问题在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基础上尽快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八、中国和亚美尼亚倡导国际人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和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双方致力于通过人权磋商与交流加深相互理解,在包括联合国人权会在内的多边领域加强相互支持与合作,共同推动双边关系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双方认为,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国际社会应加强磋商,维护世界的多样性,促进世界不同文明和不同发展模式相互交流和借鉴。双方强调,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仍然是处理国际事务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在联合国等国际和地区组织中的协调、合作与相互支持,愿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继续保持沟通、加强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十、双方声明,保持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的友好合作不针对第三国,也不损害第三国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亚美尼亚共和国总统

         胡锦涛          罗伯特·科恰良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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